关于《河北省加快补上粮油产地烘干能力短板行动工作方案》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9号)有关规定,现就《河北省加快补上粮油产地烘干能力短板行动工作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6年7月17日前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联系人:陈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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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
河北省加快补上粮油产地烘干能力短板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平急两用、统筹推进,坚持科技支撑、绿色发展,根据防灾救灾和日常烘干需求,科学规划烘干设施建设目标,加快研发应用先进适用
烘干机具,提升烘干主体创新发展和优化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烘干机制,尽快补齐粮油产地烘干能力短板,为增强农业防灾救灾能力、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合理布局建设。以县域为单位(鼓励相邻县域联合规划,避免资源闲置和重复建设),立足常年灾害场景和历史最大灾害场景,综合考虑本地粮油产出水平、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农户“平急”两类烘干需求、烘干主体运营效益等,科学测算烘干需求,分区域、分作物制定烘干能力建设目标及年度任务,统筹新建、改造和淘汰措施,形成县域(或区域)烘干能力建设和布局规划。
(二)切实加强用地保障。统筹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充分利用基层供销合作社闲置场地及闲置粮库、学校、医院、企业等场所用于烘干设施建设。合理保障烘干中心(点)用地需求。对于使用设施农用地的,可根据建设需要进行必要硬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参与烘干中心(点)建设。
(三)持续建强烘干主体。统筹具备粮油烘干能力的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农垦企业、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粮油收储加工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等力量,加快提升平急两用烘干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区域内平时烘干和应急抢烘需求。引导各类烘干运营主体创新平急两用运营模式,积极发展移动式、分段式、兼用型等烘干经营业态,提升烘干机具综合利用率。总结推广“烘干中心(点)+村联络点+农户”、“村集体购买+合作社租用”、“粮油收储企业+产后服务中心+农户”、“供销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等协作模式;充分发挥村集体优势,加强资源对接,增强服务小农户的烘干能力。
(四)加强烘干机具储备。因地制宜采取实物储备、产能储备和库存储备等多种方式,依托农机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市场化方式储备移动式、中小型烘干机具装备,落实实物储备;依托农机产销企业,建立烘干机具装备应急生产和快速供应机制,落实产能储备;通过与农机产销企业等主体签订库存协议等方式,明确机具种类、储备数量与应急供货责任,落实协议储备。在机具调用上,建立健全抢烘区域间应急作业协作机制,最大限度节约储备成本;统筹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等资金,支持应急烘干所需作业、维修、调运等补助。
(五)一体推进收烘储试点。立足实际,稳步发展“玉米籽粒机收+烘干+仓储”一体推进新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四良”融合、协同发力、自愿试点的原则,结合玉米机收、烘干能力、仓储能力等资源,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按熟制分区域打造一体化推进示范区。坚持品种先行。冀北地区侧重优选耐寒旱、抗倒伏且后期脱水快的品种;冀中南优选中早熟、耐密植品种;收获时要确保籽粒含水量降至28%以下,倒伏率≤5%。加快装备升级。重点推广配备防掉粒装置和茎秆切碎功能的籽粒联合
收获机,一次完成收割、脱粒、秸秆粉碎还田,损失率≤1.5%。在一体化示范区内,按2000亩配建1个烘干中心或配置相应的
烘干设备,实现收获与烘干无缝对接。加强宜机化改造,加大土地托管和流转力度,为籽粒机收等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奠定基础。夯实政策保障。扶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分区域建立“品种展示—机械作业—烘干减损”示范基地,通过现场观摩与效益对比加速技术推广。
(六)切实落实政策措施。加强中试验证平台和熟化应用试验场建设,支持我省农机企业开展智能烘干装备、玉米籽粒收获机等相关机具研发应用。将“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纳入“优机优补”范围,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到35%;支持籽粒收获机具推广应用并按规定享受补贴政策;加快老旧烘干机具装备报废更新,推进报废果穗收获机、更新籽粒收获机。优化应急能源供应保障方案,应急烘干作业允许使用燃煤(洁净煤)等多种热源;大力扶持新型清洁能源代替传统老旧烘干热源,进一步加强烘干中心(点)环境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七)多渠道增加投入。各地可结合实际,按规定用好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两新”、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等政策,支持粮油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符合条件的烘干能力建设项目可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支持粮食经营主体建设粮食清理整理、风干烘干、检测分等、临时仓储于一体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支持使用政府债券建设符合条件的烘干中心(点)。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开展粮油烘干作业。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投入建设,鼓励村集体投资建设烘干中心(点)。用好金融政策,加大对烘干中心(点)建设和一体推进“玉米籽粒机收+烘干+仓储”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金融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抓好贯彻落实。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农机补贴资金监管,严厉打击骗套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强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切实让政策落到实处。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请及时反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