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近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印发了《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26年全省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50万亩以上。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等各类服务主体为小农户开展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促进优质高产、节本减损。
《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围绕水稻、马铃薯、甘薯、油料等粮油作物和重要农产品,选取关键薄弱环节集中进行补助。鼓励开展单环节、多环节社会化服务,对水稻机插等薄弱环节适当提高补助比例,对于市场机制运作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的单一环节服务,原则上不予补助。服务主体对其自营土地的作业不列入补助范围。
要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居间服务功能,引导组织农户统一接受耕、种(含育秧)、防、收(含烘干)等环节社会化服务;加大对精量播种、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的支持力度;对于耕地细碎化严重、撂荒地较多的地区,可以探索由村集体统筹使用土地,引入社会资本、政府扶持资金等,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后统一由服务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
在资金补助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服务对象要以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为主,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福建省全域属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项目县要综合考虑本地承包地面积、服务主体数量等因素,对县域内承担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数量下限、单个服务主体和接受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享受补贴的上限等作出规定,防止政策“垒大户”。服务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要有所差别,服务小农户的补贴标准要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
按照先服务后补助方式,根据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主体和被服务对象进行补助。各项目县须将不低于60%的补助款通过“一卡通”方式补给被服务农户。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