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公告,就《宝安区关于推动高端装备与仪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下午6:00。
此次修订旨在响应深圳市产业集群分类调整及高端装备产业发展新趋势。根据2024年2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原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三个集群合并为“高端装备与仪器产业集群”。2024年3月,深圳市相关部门亦联合印发了市级高端装备产业集群扶持政策。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是在2023年11月印发的《宝安区促进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基础上修订而成。修订主要参考了市级政策及操作规程,并结合产业新趋势与痛点,从五大方向提出扶持措施:
一、突破重大技术装备及配套基础件。包括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开发精密模具与工艺,并新增“揭榜挂帅”机制,鼓励破解关键核心技术难题。
二、加强装备推广应用。对获得深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三首”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配套资助,并鼓励下游企业试用重大技术装备。
三、提升企业竞争能力。支持企业进入全球一线产业链供应链,并对开拓市场的展会参展与产品认证费用提供补贴。
四、提升装备智能化水平。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对新认定的不同级别智能工厂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强化资源要素保障。通过多种方式满足企业用地需求,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并对重点行业协会给予租金补贴。
《若干措施》明确扶持对象为高端装备与仪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金从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受年度预算控制,原则上可与市级以上政策叠加享受,但同一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资助。措施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素材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